11月24日,我所举行清产核资工作专题培训会,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蓬作为此次专题培训活动讲师。本部、各平台及分支机构的分管领导和全体财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龚波在培训动员讲话中强调了省政府国资委此次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人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要努力保证各项数据资料上报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在工作中要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专家的协调沟通,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运用有效成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蓬从“清产核资的概念”、“开展清产核资的情形”、“本次清产核资的特点”、“本次清产核资的具体内容及清查要求”和“清查明细表填报说明”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讲解,并在现场为参训人员答疑解惑,促进我所清产核资工作的规范开展和顺利完成。